印尼贸易部近日通过2026年第11号部长条例,将于5月8日正式生效以强化多项农产品进口管理,旨在落实粮食自给计划并保护国内生产商利益。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对2025年第18号条例进行了第二次修订,新增了对饲用小麦、豆粕、绿豆、花生、饲用大米及梨等商品的进口限制。依据新规,进口商必须依据相关部委技术建议向贸易部申领进口许可证,并通过统一电子系统整合流程;其中饲料大米需提交商品平衡文件,梨则须提供冷库所有权证明及检验报告。贸易部长表示,此举旨在平衡国内供需、稳定本土价格并加强国家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