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施行。《办法》明确禁止非银行支付机构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同时禁止为其提供营销服务。该规定直指支付与信贷长期深度捆绑的行业现象。在电商、外卖、出行及生活缴费等场景中,白条、月付等信贷分期产品曾普遍与银行卡、账户余额等并列展示,部分平台存在默认勾选、弹窗推送等行为。新规落地将有效规范互联网信贷营销,保护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