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日起,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正式施行。其中第九十三条明确规定,在卸货港发生无人提货情形时,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托运人承担,替代原规定下承运人承担主要责任的原则。该修订对国际贸易及跨境电商物流的责任归属与成本结构具有直接影响,货物到港后若因收货人缺失或拒绝提货导致滞港、仓储、处置等额外费用,将依法向托运人追偿。建议相关出口企业重新评估贸易条款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加强与海外买家及货代的沟通,做好业务流程与合同条款的同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