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4月1日起,海关总署在全国海关正式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监管代码9610)商品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此前该模式已在20个直属海关试点一年多。新规允许跨境电商出口退货商品无需退回原出口口岸,可在全国任一口岸办理退运进境,大幅简化退货流程。今年2月,三部门已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对2026至2027年间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免征进口税费。跨关区退货政策全国推广与税收优惠相叠加,将有效降低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与售后成本,提升跨境退货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