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联邦税务局(FTA)于10月2日发布新的公共税务澄清,就自贸区企业在公司税、增值税、消费税三个税种下的身份认定分别作出说明。文件明确,位于增值税指定区内的企业,并不自动具备公司税意义上的指定区身份;企业若希望享有0%公司税优惠资格,须针对每个税种逐项确认所在区域是否获得认可。对利用阿联酋自贸区主体开展跨境业务的中国卖家而言,免税区的零税优惠并非任何口径下都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