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5月1日起,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将正式施行,其中关键修订对国际贸易与跨境电商从业者影响深远。新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在卸货港无人提取货物时,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托运人承担。这意味着,一旦发生目的港无人提货("弃货"),此前通常向收货人追索的滞箱费、码头堆存费、仓储处置费等,其法律责任主体将转移至国内的托运人(发货人/卖家)。对于采用FOB条款、跨境电商等模式的卖家而言,若货物因市场变化、关税增加或买家跑路等原因被弃,将面临潜在的费用暴涨风险,可能远超货值本身,威胁企业资金链。